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周边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的意见,更好做好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见附件《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规划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规划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规划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水市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严应强 联系方式:0722-6264808 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4号楼18层1806 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010-84280530 邮箱:2155024311@qq.com
附件: 广水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x 公众意见表.docx 2019年3月26日
|